9月26日上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公路治超执法的“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求一线治超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并集中查处、通报违规执法的典型案例及违法责任人。同时,依托12328、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和省治超办办公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会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姝为指出,对照“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内容,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要坚持路警联合执法,公路超限检测站要实行公安交警派驻,由公安交警负责指挥引导车辆接受检查,事后实施处罚、记分,公路路政人员负责称重、卸货的联动执勤模式;坚持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的原则,即查处超限超载案件,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罚款扣分后,公路管理机构不再罚款;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重点在货运市场准入、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从业资格和信用管理等相关环节开展执法工作,对货车的路检路查,应由路政、运政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她强调,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按照“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进一步强化一线治超执法队伍的纪律意识。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9月8日持续至12月31日,将全面排查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公路治超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